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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4月14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0期)。
据通告,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等4类食品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肥市蜀山区大奉小吃店使用的煎炸用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潘老二小吃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合肥创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蜀山区、瑶海区、新站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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