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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利率上限的司法解释

发表于: 2023-05-24 12:24:03 来源:顶端新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间借款利率上限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关系中,一直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借款利息年化收益率不超过36%就会受法律保护,其实真实情况并非如此。针对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定,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简单做一下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因此,对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以2020年8月20日为界定时间。如果借款合同于2020年8月20日前签订,那么借款利率上限为24%;如果借款合同于2020年8月20日或之后签订,借款利率上限则不能超过当期4倍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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